于国富谈iPad商标之争:苹果疏忽大意 唯冠身不由己

发布时间:2012-02-16 09:12 44次浏览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6日讯(记者贾玮)iPad内地商标所有权之争成为日前媒体关注的焦点,iPad商标权之争因何而起?日后我们能用上正版的iPad吗?就这些问题,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国富在做客《经济热点面对面》栏目时表示,这起诉讼的起源在于苹果公司的疏忽大意,而唯冠公司则是身不由己。

于国富认为,iPad商标权之争是利益之争,不是道德体系之争。从苹果和唯冠之间的纠纷来看,苹果实际上作为一家成熟的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公司,它有两个大意之处。第一个大意之处就是在购买采购商标的时候,在商标没有过户的情况下,没有及时地处理。另一个,在明知道商标权出现争议的情况下,还贸然地进入中国市场,仍然使用在纠纷之中的商标,这一点应该说也是很大意之处。

于国富补充道,苹果iPad正式进入中国市场是在2010年9月,而双方关于商标权的官司在同年4月就已经开始进行了。在商标权处于争议的情况下,还将产品大规模地投入市场,说明苹果的确太大意了。

于国富认为,从唯冠一方来说,由于经济危机,唯冠实际上已经被债权人会议接管了,债权人会议为了使自己的债权得以实现,他一定会抓住每一个唯冠值钱的资产变现,很难说是否在理,只能说作为债权人来讲抓住债权不放,努力实现自己的债权是合法的。这是唯冠身不由己的体现。

iPad商标案源于2001年,深圳唯冠在中国申请iPad文字商标和文字图形结合商标的商标专用权获得核准注册,后将该商标使用在其自行研发的液晶显示器等电子产品上。2009年,苹果公司与台湾唯冠达成协议,台湾唯冠将iPad全球商标以3.5万英镑价格转让给苹果。但深圳唯冠方面表示,iPad的中国内地商标权并没有包含在3.5万英镑的转让协议中。2010年6月,苹果公司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其为涉案商标专用权人,并以此为由申请查封保全涉案商标。2011年底,一审判决苹果败诉。在苹果起诉深圳唯冠iPad商标权案一审败诉后,苹果公司立即提起上诉,并于2月14日首次发表声明称:“诉讼仍在进行中”,唯冠方对此回应:“奉陪到底”。案件目前还在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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