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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路主任参加“衢州市市区销售目录外各类电动车处罚疑难点”专家论证会

2018年12月17日,海之星所张晓路主任作为衢州市政府法律顾问受邀参与“衢州市市区销售目录外各类电动车处罚疑难点”专家论证会,并发表建议。

会议就以下等议题进行了论证:

1.市区销售非目录内车辆,市场监管部门怎么处理,能否予以查扣和罚款,依据是什么?

2.日常执法中,产品说明书或合格证上标称“电动车”、“电动二轮车”等名称的电动车,能否以《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进行质师检测,然后依据《产品质量法》第49,50条进行处罚?

3.未列入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市场上三轮四轮电动车,能否禁售?市场监管部门对销售的低速三轮车、四轮车的质量判断标准和依据是什么?如果销售了,处罚依据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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