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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之星律师全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5月11日,海之星所律师全员参与学习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主讲人周律师带领大家逐条对“规定”内容进行解读,尤其对修改及新增加部分进行了重点讲解学习其他律师也结合自身办过的案例纷纷参与讨论。本次学习,对今后代理民商案件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本次学习的目的是学懂新证据规则确定的证据认定、采信的标准,在今后办案中熟练掌握运用对于当事人自认的认定、电子数据的采信、鉴定程序要求及重新鉴定的条件等内容    

会后,张主任总结要求全员在初步了解“新证据规则”的内容后要提高认识,进一步细研“新证据规则”,以达到熟练掌握运用的程度,提高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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